海南州公务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范围
Admin - admin
于2019年05月13日发表
发布者:admin 发布日期:2016-06-27 10:13
海南州制定出台《关于将全州公务员纳入工伤保险的通知》,从2016年1月起,将全州4814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这是海南州继寺院管理人员、入乡驻村干部纳入工伤保险之后出台的又一重要举措。海南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省、州、县分级管理的原则,坚持三个标准,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参保率达100%。一是以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按0.2%的缴费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二是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所需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三是参加工伤保险后,因工作原因遭受事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将依照《工伤保险条例》、《青海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工伤认定、鉴定劳动能力、核定和支付工伤保险手续。
上一篇返回列表下一篇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9 03:48:2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