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全面加强社保基金财务监管工作
发布者:admin 发布日期:2018-11-12 22:14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核算,按照新修改的《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规定,海东市进一步完善了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医保、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会计核算新科目体系和会计报表体系,在实际应用中通过“三措并举”全面加强社保基金财务监管工作。
一是借助金保工程平台,积极创新管理体系和制度。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职工医疗、城乡居民医疗、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采用省金保办统一开发的会计核算管理系统,四个险种全部纳入新版财务管理系统,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二是按照区别对待原则,科学设置财务系统在不同险种上的应用。为会计核算系统实现集中管理打下了基础。在会计科目使用,报表提取数据等方面,各县(区)社保经办机构提供了好的意见和建议。截至目前,全市职工医疗、城乡居民医疗、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四个险种实现了集中核算全覆盖。三是建立独立的险种账套体系,统一科目设置,统一核算凭证制作,统一报表输出的财务管理模式。通过“三统一”管理模式的创新应用,最大程度方便了各县(区)各险种财务会计人员业务的开展,从源头上防范了核算标准不一致,报表取数不准等问题的发生。
4月24日,市社保局组织举办了对新会计核算系统应用的培训班,全市社保经办机构30名会计人员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大家一致认为新的会计核算系统实现了市本级及各县(区)职工医疗、城乡居民医疗、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四险种的统一集中核算,为熟悉和掌握新的财务制度,提高会计人员会计核算效率,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同时,我市也初步构建了社保基金财务管理方面“市局统管、机构做账、核算规范、报表统一”的财务核算管理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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