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医保定点机构方便职工就医购药
发布者:admin 发布日期:2016-05-19 09:47
近日,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海东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管理办法》精神,为进一步深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制度改革,着力抓好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建设,在与定点医院、门诊等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实施规范管理的同时,在全市六县(区)确定了8家制度健全、售药规范、价格合理、遵循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按医保协议服务、信誉度较高的药店作为职工普通门诊慢性病定点购药店,以方便患有慢性病职工治病购药。
近年来,随着海东市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的不断深入和金保工程信息化建设的覆盖,新增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较多,部分医疗机构特别是新农合开展市级统筹前各县(区)自行审批的定点机构尚未统一公布,广大职工和群众不清楚就诊的医疗机构。为此,市人社局下发了《关于公布海东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名单的通知》,在《海东时报》上全面公布了海东市基本医疗保险所确立的558家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名单,清楚地表明了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和普通门诊慢性病“两定点”机构中的准许业务服务范围。通过多种方式宣传,使广大参保人员不仅知道了哪里有普通门诊慢性病定点药店,而且有了选择看病购药机构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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