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机构改革新形势海东探索实施政府雇员制度
发布者:admin 发布日期:2015-12-24 11:08
为推进全市人事制度改革和规范用人管理,缓解撤地设市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紧缺问题,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复的《海东市市县(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精神,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借鉴学习西宁市和海西州政府雇员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我市人少事多的实际,制定了《海东市推行政府雇员制度实施意见及考核办法(试行)》,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探索实行契约化管理的政府雇员制度。《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多元化用人机制,有效缓解市直机关用人紧缺的矛盾。
政府雇员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在统筹测算机构改革后市直机关工作人员缺口情况、核定各单位雇员指标限额的基础上,着眼于优化市直机关干部队伍的知识、专业和年龄结构,提升整体素质,参照公务员考录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按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不同岗位分类管理,不占聘用单位编制,不具有行政职务,与在编人员实行同工同酬。政府雇员在聘用期间,薪酬按不同岗位分别参照市直机关同等条件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确定;享受与在编人员同等的住房公积金、取暖费、考核奖等补助和奖金,以及社会保险、假期等福利待遇。另外,对确因工作需要,招聘从事高层次专业技术性工作的特殊政府雇员时,可按照一事一议方式进行公开招聘,实行协议薪酬制。今年首批招聘的105名政府雇员已于11月初到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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