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建国在工作期间受到伤害死亡拟认定为工伤的公示
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王建国在工作期间受到伤害死亡
拟认定为工伤的公示
王建国,男,1969年9月出生,身份证号:4108***********010,系焦作市圣昊铝业有限公司铝杆四班炉前工组长。
2016年12月19日凌晨5点30分,王建国在生产车间炉前操作,其在打开熔炼炉门时,炉门不慎脱落将王建国砸伤。同事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120急救车还未到达时,5点37分单位安排车辆将王建国送往解放军第91中心医院进行抢救,经抢救无效死亡。2016年12月20日解放军第九十一中心医院出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死亡日期:2016年12月19日;死亡原因:胸部闭合性损伤(血气胸)。
2016年12月21日,焦作市圣昊铝业有限公司以王建国在工作期间受到伤害死亡为由向我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于2016年12月30日受理。经调查核实,王建国在工作期间受到伤害死亡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规定,拟对王建国在工作期间受到伤害死亡认定工伤。现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公示期限:2017年1月11日至2017年1月17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与我局联系。
联系电话:2118882、2118880、7188378
电子信箱:jzyibaoke@126.com
2017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