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门诊重症慢性病鉴定9月19日起申报
市直门诊重症慢性病鉴定9月19日起申报 已享受慢性病待遇今年暂不参加鉴定
一、 申报时间 2016年9月19日—— 9月28日。 二、申报地点 城镇参保职工到所在单位领取重症慢性病认定申请表并登记,参保居民到参保登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取。 三、申报材料 门诊病历(应是原始病历、复印件无效)、近两年住院病历及住院期间的检查、化验报告单复印件(必须盖有医院病案室红色印章)、X光片、CT片、MRI片、心电图及近期相关检查、化验结果等材料。鉴定时,还需携带本人的重症慢性病认定申请表和医保手册或社会保障卡,其中居民医保需携带当年度参保缴费凭据(或参保社区证明)、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医保中心在此提醒广大慢性病患者,为了不影响鉴定结果,一定要将住院病历资料复印完整。 特别提醒: 支架术后的病人(包括心脏、肾脏、脑、四肢支架术后)需提供本年度近期住院病历复印件(必须盖有医院病案室红色印章)。 四、重症慢性病鉴定病种范围 参加城镇职工重症慢性病鉴定的病种有21种:1、恶性***患者的放疗、化疗;2、慢性肾功能不全;3、器官移植患者的抗排异治疗;4、高血压(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5、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6、急性脑血管疾病后遗症;7、肝硬化;8、帕金森氏病;9、慢性肺性心脏病;10、类风湿关节炎;11、再生障碍性贫血;12、系统性红斑狼疮;13、重症肌无力;14、精神分裂症;15、股骨头坏死;16、硬皮病;17、血友病;18、丙型肝炎;19、支架术后(包括心、脑及其它动脉系统);20、混合性结缔组织病;21、干燥综合征。 参加城镇居民重症慢性病鉴定的病种有10种: 1、恶性***患者的放疗、化疗;2、慢性肾功能不全;3、器官移植患者的抗排异治疗;4、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5、精神分裂症;6、丙型肝炎;7、血友病;8、支架术后(包括心、脑及其它动脉系统);9、混合性结缔组织病;10、干燥综合征。 鉴定为支架术后的慢性病患者,享受慢性病待遇有效期为一年。享受待遇满一年或接近一年的,如患有其它重症慢性病规定病种的,可重新申请参加其他病种鉴定。新发生的支架术后患者可随时到市医保中心办理有关鉴定手续。
焦作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 2016年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