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杜建在上班时间突发疾病死亡拟认定为视同工伤的公示
关于杜建在上班时间突发疾病死亡
拟认定为视同工伤的公示
杜建,男,1961年10月出生,博爱县宇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保安,工作岗位为邮政银行博爱县清化镇支行营业厅。
2016年2月14日10时50分左右,杜建在邮政银行博爱县清化镇支行营业厅维持秩序时发病,邮政银行职工王浩拨打120急救电话,120急救车将其接至博爱县人民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2016年2月17日博爱县人民医院出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杜建死亡日期为2016年2月16日,死亡原因猝死。
2016年2月29日,博爱县宇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以杜建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死亡为由向我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于2016年2月29日受理。经调查核实杜建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死亡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当视同工伤的规定,拟对杜建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死亡认定为视同工伤。现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公示期限: 2016年5月5日至2016年5月11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与我局联系。
联系电话:0391-2118881、2118882、8680809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