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重症慢性病鉴定合格人员名单等材料的通知
关于领取重症慢性病鉴定合格人员名单
等材料的通知
市直各参保单位:
请各单位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到市医保中心医疗管理科(丰收路人社大厦一楼)领取重症慢性病鉴定合格人员名单和选择定点医院汇总表,请认真填报。2015年12月16日前请将选择定点医院汇总表报市医保中心医疗管理科,并通知鉴定合格的人员于12月22日前送一张2寸医保彩照到所选定点医院医保办(本人自愿选择一家定点医院,不能重复),由定点医院统一到市医保中心办理相关手续,12月28日以后再到所选择的定点医院领取重症慢性病专用处方本,2016年1月1日起开始使用。
每人只限选择一家定点医院,而且一年只能更换一次(每年12月份更改定点),中途不能更改,请慎重选择。
传染病实行归口管理,患者需选择传染病专科医疗机构就医看病。
解放区民生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解放区平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山阳区艺新街道五号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山阳区太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天方诊所、解放区新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暂不作为今年新增人员选择门诊慢性病定点机构。
焦作市社会医疗医保中心
201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