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萍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拟认定为工伤的公示
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陈萍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
拟认定为工伤的公示
陈萍,女,汉族,身份证号:4115***********087,系沁阳市环安实业有限公司职工。
2015年6月11日8时40分左右,陈萍下夜班后乘坐田加加驾驶的二轮摩托车(豫HE7574)回家,当沿西宋线由西向东行驶至沁阳市西宋线3Km+388.5m处时,与一辆电动三轮车相撞,造成陈萍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陈萍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2015年6月18日,沁阳市环安实业有限公司以陈萍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为由向我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于2015年6月18日受理。经调查核实,陈萍死亡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工伤的规定,拟对陈萍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认定为工伤,现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公示期限:2015年8月7日至2015年8月13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与我局联系。
联系电话:0391-2118881、2118882、5601021
201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