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亢保福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死亡拟认定为视同工伤的公示
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亢保福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死亡
拟认定为视同工伤的公示
亢保福,男,1965年3月出生,国网河南武陟县供电公司职工。
2015年6月27日9时30分左右,龙源供电所当天值班的职工白永良发现前一天值班的职工亢保福在供电所职工宿舍死亡,随即拨打120急救电话。2015年6月27日经武陟县中医院诊断为:猝死。
2015年6月29日,国网河南武陟县供电公司以亢保福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死亡为由向我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于2015年8月3日受理。经调查核实,亢保福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死亡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当认定为视同工伤的规定,拟对亢保福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死亡认定为视同工伤,现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公示期限:2015年8月6日至2015年8月12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与我局联系。
联系电话:0391-2118881、2118882、7272004
201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