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赵根旺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死亡拟认定为视同工伤的公示
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赵根旺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死亡
拟认定为视同工伤的公示
赵根旺,男,1957年4月出生,系河南省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派遣至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焦作济东高速北加油站工作的职工。
2015年5月9日6时10分左右,赵根旺在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焦作济东高速北加油站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晕倒在地,被同事发现后随即拨打120急救电话。2015年5月9日6时50分左右,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九十一医院救护车赶到,经医生检查,赵根旺已经死亡。
2015年5月9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以赵根旺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死亡为由向我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于2015年8月3日受理。经调查核实,赵根旺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死亡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当认定为视同工伤的规定,拟对赵根旺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死亡认定为视同工伤,现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公示期限:2015年8月6日至2015年8月12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与我局联系。
联系电话:0391-2118881、2118882、7272004
201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