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玉萍在工作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死亡拟认定为工伤的公示
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张玉萍在工作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死亡
拟认定为工伤的公示
张玉萍,女,1973年6月出生,武陟县公路局职工。
2015年4月8日,张玉萍在工作期间于19时40分左右,由工作区到该站办公楼领取票据,20时许从办公楼返回工作区时,被由东向西行驶的大货车撞伤,西陶镇卫生院救护车到达后,认为应立即送往市级医院救治,随即通知焦作市第二人民医院急救车赶到并将张玉萍接走,之后转入武陟县人民医院,后经治疗无效于2015年4月27日死亡。
2015年4月9日,武陟县公路局以张玉萍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为由向我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于2015年7月13日受理。经调查核实,张玉萍死亡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规定,拟对张玉萍在工作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死亡认定为工伤,现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公示期限:2015年7月16日至2015年7月22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与我局联系。
联系电话:0391-2118881、2118882、7272004
201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