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樊建鹏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死亡拟认定为视同工伤的公示
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樊建鹏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死亡
拟认定为视同工伤的公示
樊建鹏,男,1974年9月出生,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工作岗位为动平衡复检。
2015年4月26日21点40分左右,樊建鹏在工作中突然晕倒,同事随即拨打120急救电话,被送至解放军第九十一中心医院抢救。2015年4月28日解放军第九十一中心医院出具居民医学死亡证明书:樊建鹏死亡日期为2015年4月27日,死亡原因为猝死。
2015年4月29日,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樊建鹏突发疾病死亡为由向我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于2015年4月29日受理。经调查核实,樊建鹏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死亡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的规定,拟对樊建鹏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死亡认定为视同工伤。现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公示期限:2015年5月13日至2015年5月19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与我局联系。
联系电话:0391-2118881、2118882
201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