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3月份焦作市因工负伤及离休护理依赖程度鉴定初步结果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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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5月12日发表
关于2015年3月份
焦作市因工负伤及离休护理依赖程度鉴定初步结果
公 示 公 告
2015年3月29日,我委组织医学专家组对全市98名职工进行了伤残(离休护理依赖程度)鉴定。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06),经医学专家组集体讨论研究作出了初步鉴定结果。现将初步鉴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七天,2015年4月6日—4月12日。如对下述人员的初步鉴定结果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市人社大厦602房间)反映。
联系电话:2118882
附:2015年3月伤残、离休鉴定结论.xls
焦作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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