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市直事业单位提高绩效工资总量审核有关事宜的说明
关于2015年度市直事业单位
提高绩效工资总量审核有关事宜的说明
为做好2015年度市直事业单位提高绩效工资总量审核工作,现就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5年1月5日至2015年1月16日
二、审核对象
需提高绩效工资总量且符合政策规定的差额补助、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三、报批依据材料
需提供材料:①《2015年度市直事业单位提高绩效工资总量核定表》一式4份(表样附后);②已审核的《2015年度市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表》;③申请提高绩效工资总量的报告。要以正式报告形式如实报告2014年度绩效工资分配情况,对本单位提高2015年度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提出初步意见,阐明理由并承诺绩效工资和退休人员生活补贴足额发放。
四、关于《2015年度市直事业单位提高绩效工资总量核定表》的填报
1、“类别”根据编制文件填写差额补助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2、“已核定的2015年度绩效工资总量情况”中的“总量” 和“绩效工资基本水平”栏分别填写2014年11月份已审核的《2015年度绩效工资总量核定表》中的“本年度核准总量”和“绩效工资基本水平”数额。
3、“申报提高绩效工资情况”中的“提高倍数”栏填写此次申报提高的倍数。如:2014年11月已申报核准1倍,2015年度绩效工资总量准备按1.6倍申报,则此次提高倍数为0.6倍。“提高总量”栏 =“绩效工资基本水平” ד提高倍数”。
4、“提高后2015年度绩效工资总量”合计= “已核定的2015年度绩效工资总量情况”中的“总量” + “申报提高绩效工资情况”中的“提高总量”。
5、“基础性绩效工资金额”填写2014年11月份已审核的《2015年度绩效工资总量核定表》中的“基础性绩效工资金额”数额。
6、“奖励性绩效工资金额”= “提高后2015年度绩效工资总量”合计-“基础性绩效工资金额”。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本单位收入分配情况,评估经费筹措能力,申报绩效工资提高倍数和总量要切合单位实际,要确保足额发放,特别是要足额保障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经费。2014年度绩效工资没有足额发放的,本年度要适当降低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各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所属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报告,对所属单位申报2015年度1倍以上绩效工资总量进行严格把关。
***: 2015年度市直事业单位提高绩效工资总量核定表.xls
2015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