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赵海山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拟认定为工伤的公示
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赵海山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
拟认定为工伤的公示
赵海山,男,1978年11月出生,河南省武陟县广源纸业有限公司职工,工作岗位为打浆车间员工。
2014年3月20日23时30分许,赵海山上班途中骑摩托车由西向东行至104省道武陟县西水寨村东路口处,与同方向行驶的重型自卸货车右转弯时发生挂擦,赵海山被重型自卸货车碾压,致赵海山当场死亡。
2014年3月21日,河南省武陟县广源纸业有限公司以赵海山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为由向我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于2014年6月27日受理。经调查核实,赵海山死亡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规定,拟对赵海山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现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公示期限: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7月7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与我局联系。
联系电话:0391-2118881、2118882、7272004
201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