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增加三家培训机构为焦作市城区再就业培训农民工培训定点培训机构的公示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创业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就业〔2012〕25号)精神,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请、公平竞争、择优确定、合理布局”的原则,我们严格按照认定条件组织三名专家对申请培训机构进行了实地考察,根据考察得分情况以及就业培训工作整体规划和布局情况,拟增加以下三家培训机构为为焦作市城区再就业培训、农民工培训定点培训机构:
一、 焦作市冶金建材技工学校
二、 焦作市新华职业培训学校
三、 焦作市晨辉职业培训学校
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3年1月31日至2月6日,请予以监督。如有异议,请拨打举报监督电话(0391)8826927、3568979如实反映或署真实姓名来信反映(以邮戳时间为准)。
来信地址:市政大厦803室或人社大厦806室。
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
201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