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给予焦作市公安消防支队记功的公示
2012年,市公安消防支队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牢固树立“保稳定、上台阶、树形象”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国消防“清剿火患”战役、全国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等重点大项工作,充分发挥防火灭火和抢险救援主力军作用,全力打造现代化消防铁军。在公安部消防局执法质量网上评查及卫星通信网建设考核中取得了优异成绩,位居全国前列;在全国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活动中支队在全省综合排名第二,被省公安厅表彰为先进支队。2012年参加全市灭火战斗和抢险救援2282次,抢救遇险群众342人,为我市社会进步、经济发展、人民安康做出了突出贡献。为表彰先进,拟以市政府名义对市公安消防支队记集体三等功一次。根据公务员奖励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3年1月15至。在此期间,对公示对象有何意见,请向市公务员局反映。来信、来电、来访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应署真实姓名或工作单位,以便核实。
联系电话:0391-3569138
地 址:市公务员局(市政大厦806室)
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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