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出新政了
近日,浙江省人力社保厅、财政厅出台《关于印发浙江省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99号),就省内转移失业保险关系明确了统一、规范、便捷的操作办法。
【人员类别-覆盖更广泛】
1、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参加失业保险的,可以转移失业保险关系。
2、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选择回户籍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可以转移失业保险关系。
【申请材料-材料更精简】
精简了材料,如果是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人员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只要凭一张身份证就可办理哦!
(一)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材料
1、《个人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原件一份;
2、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一份;
3、与转入地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参保证明原件一份(非必要,仅职工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保险关系时需要提供);
4、失业保险金申领材料(非必要,仅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同时申领失业保险金的需要提供)。
(二)失业保险关系接续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一份;
2、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原件一份。
【受理机构-就近就能办】
从2018年1月1日起,杭州市区(不含临安区)所有的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都可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不再按单位参保地或户籍地划分受理机构。
为什么时间定在1月1日呢?因为从1月1日起,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失业保险一体化了!
【申请流程-即时可办理】
转移:个人向转出地经办机构提出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转出地经办机构审核符合条件的,即时出具《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接续:个人向转入地经办机构提交《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转入地审核后向转出地发送《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复函》,告之接续结果。
注意转移、接续的申请时限。领金人员转移的,应在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60日内提出转移申请;接续的,应在转出地经办机构开具转移函的60日内办理接续手续。
温馨提示:以上的经办流程都指浙江省内转移接续!!
杭州市区(不含临安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
经办机构名称 | 地址 | |
杭州市就业管理服务局 | 杭州市中河中路 240 号一楼大厅就业服务窗口 | |
上城区就业管理服务处 | 杭州市秋涛路 242 号秋涛发展大厦 A 座三楼就业服务窗口 | |
下城区就业管理服务处 | 杭州市白石巷 256 号 4 楼就业服务窗口 | |
江干区就业管理服务处 | 杭州市广景弄 6 号 306 室 | |
西湖区就业管理服务处 | 杭州市竞舟路 228 号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就业服务窗口 | |
拱墅区就业管理服务处 | 杭州市拱墅区珠儿潭巷 8 号行政服务中心 2 号楼一楼就业综合窗口 | |
滨江区就业管理服务处 | 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 200 号区文化中心一楼办事服务大厅就业服务窗口 | |
经开区就业管理服务处 | 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幸福南路 1116 号和茂大厦 1 楼 | |
西湖风景名胜区就业服务中心 | 杭州市赵公堤 18 号名胜区行政服务中心 15 号窗口 | |
大江东社会发展局就业管理服务处 | 杭州市江东大道 3899 号大江东办事服务中心 116 办公室 | |
余杭区 | 临平人力社保所 | 杭州市余杭经济开发区超峰西路 1 号 1 楼 |
余杭人力社保所 | 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 354 号 | |
瓶窑人力社保所 | 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前程路 20 号(瓶窑市民之家) | |
塘栖人力社保所 | 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人民路 271 号 | |
富阳区就业管理服务处 | 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恩波大道 1128 号 | |
萧山区 | 萧山区就业管理服务处 | 杭州市萧山区蜀山街道沈家里路 199 号 |
萧山区市民中心办事大厅 | 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 880 号一楼 | |
萧山区瓜沥办事处服务大厅 | 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政通路 100 号一楼 | |
萧山区临浦办事处服务大厅 | 杭州市萧山区临浦镇元宝山路 1 号一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