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搭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多元化解平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
杭州市多年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立足将劳动纠纷最大限度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制定工作文件、规范工作流程、搭建多层次多渠道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工作平台、建立多样化工作机制、汇聚多方力量、运用多种方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连续六年位居全省首位。
突出一个“早”字,率先运用多元处理工作机制
率先提出工作设想。为最大限度把劳动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我局自2013年起开始探索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工作机制,2014年正式提出“三位一体”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服务新模式,并率先在下城区武林街道试点。2015、16年连续两年我局作为重点工作写入年度工作计划。
率先制定工作文件。2016年初运用多元处理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文件,明确杭州市开展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工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主要任务、工作举措和保障措施,初步形成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部门共同负责、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大工作格局,已在全市开展试点并进行推广。
率先规范工作流程。成立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流程、明确各参与部门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工作原则、文书格式以及工作人员守则和职责。全市各区、县(市)的试点单位和3000多家规模以上企业均按统一流程开展劳动人事争议的调解仲裁工作。
落实一个“多”字,搭建多元处理工作平台
搭建多层次劳动人事争议工作平台。搭建企业、街道(乡镇)和区、县(市)三级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平台,凡有劳动纠纷,先由企业化解中心先行协商,目前,全市18家企业完成化解中心的前期建设准备工作。街道(乡镇)化解中心负责对一般性劳动纠纷进行前置调解。区、县(市)化解中心重点调处集体性劳动纠纷、涉案金额巨大和疑难的案件。杭州各区、县(市)均已确定1个街道(乡镇)或开发区先行试点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中心并正式运行,投入建设经费176万元。试点以来,全市共接待劳动纠纷投诉2946人(次),受理案件914件、成功调解案件800件,街道(乡镇)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中心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得到了省和国家的肯定。
构建多渠道劳动人事争议工作机制。建立劳动人事争议源头预防机制。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与“双爱”活动相结合,并做为和谐关系企业的评价标准之一,2012年以来,先后4次召开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总结表彰大会,表彰574家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其中推荐省级表彰的和谐劳动关系企业95家,全国表彰的和谐劳动关系企业6家,涌现出传化集团、万向集团等一大批先进典型。在传化集团、娃哈哈等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示范引领下,我市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连续第六年位居全省第一。建立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解决机制。建立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市企联/企协、市工商联三方四家劳动人事争议协商工作机制,坚持定期召开三方会议,研究劳动人事争议协调工作的重大问题。参与制定《杭州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杭州市“双爱”活动实施计划》、《杭州市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形成劳动纠纷各方协商相互支持、密切配合、齐抓共推的良好局面。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与诉讼的衔接机制。确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与诉讼衔接 “四项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就劳动争议案件受理、仲裁和审理等程序性、实体性问题进行双向交流、商讨和协调;建立定期信息通报制度,定期互通劳动争议案件仲裁与审判基本情况、人员调整情况、处理过程中遇到的难点、热点问题。实行裁审结果抄送制度,法院将生效判决每月抄送做出裁决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完善重大事项沟通制度,对突发性、群体性等重大劳动争议纠纷,双方及时通过电话、书面或座谈会等形式进行沟通。自2013年始,杭州市共召开裁审衔接联席会议八次,收到法院抄送文书2000余份,一裁终局案件无一例被市中院撤销,裁审一致率100%。
运用多种劳动人事争议工作方法。充分运用多种工作方法,将劳动人事争议解决在乡镇,化解在萌芽。线上调解和线下服务相结合,运用“互联网+调解”工作思路,开发乡镇(街道)劳动人事争议网上平台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劳动人事争议网上调解工作室,实现劳动纠纷调解“零跑腿”,增设工会维权、法律援助和心理辅导3个服务专窗,舒缓劳动者情绪,提供专业法律意见,高效、快捷化解劳动纠纷,我市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试点单位西湖区转塘街道实现劳动纠纷100%成功调解。直接调解和委托调解相结合。在乡镇(街道)劳动人事争议化解中心面对面化解劳动纠纷的基础上,鼓励乡镇(街道)调解工作人员深入企业,作为第三方参与到企业劳动纠纷的调解工作中去。仅2014年,我市乡镇(街道)调解组织的专职人员对辖区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开展了全面指导,乡镇(街道)调解员到企业***指导达11316次,作为第三方到企业参与调解共计1301次,有效预防了企业劳动争议的扩大化。人社部门工作方法与其他工作力量相结合。以人社部门“调解、仲裁、监察”三个职能部门化解劳动纠纷为主,同时结合乡镇(街道)其他工作部门,实现一门受理、综合施策。劳动监察专责劳动争议案件的监督执法,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专门进行劳动纠纷的调解,如果调解无效,再由仲裁派出庭快速做出裁决。如遇到群体性、突发性劳动纠纷案件,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指挥,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规模,综合协调街道党政办、综治、司法、派出所、人力社保等涉事相关部门和事发地主要负责人参与纠纷化解,研究、制订处置决策和应对措施,确定相关部门及单位的职责及具体分工,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及单位实施,确保处置到位。
抓好一个“全”字,完善多元处理机制的各项配套措施
建立年度考核制度。从案发率、调解成功率、场所建设、专人配备、制度上墙、台账等六大方面对街道(乡镇)调解工作开展年度考核,提高测评的精准度、有效性。全市共有22个乡镇(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获省级劳动人事争议先进调解组织称号,14名工作人员获省级劳动人事争议优秀调解员称号,13家单位和13名个人分别获市级优秀单位和个人称号。
建立信息通报反馈制度。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劳动纠纷化解工作碰到的可能影响峰会的重大风险隐患以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汇总、定期通报信息。按月度对试点单位进展情况、工作经验、改进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反馈交流,完善指导督查。仅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2016年共收到群众投诉举报285条,处理劳动争议57件,涉案标的283万元。
完善办案补助制度。建立完善专、兼职办案人员补助指导性意见,通过“政府买服务”推进落实仲裁员、调解工作人员的办案补助,提高其投身基层、干在一线的积极性、主动性。目前杭州市已全面推行专、兼职仲裁员、调解员办案补助制度。
建立定期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基层业务骨干培训学习,着力提高其业务能力,一些地方的调解员在培训后即在街道乡镇参与调解,涌现出许多“老娘舅”,得到群众好评。至今全市共培训仲裁员406名、调解员450余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