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政策解读和培训即将开始
为贯彻落实《关于对杭州市区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实行社会保险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杭人社发〔2016〕20号),市就业管理服务局拟于5月初组织开展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解读和程序培训,欢迎符合条件的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踊跃报名、积极参加。
本次培训的对象为业务经营范围中已开展或拟开展婴幼儿及小学生看护、老人和病(残)人护理、孕妇和产妇护理、家庭保洁(不含产品售后服务)和家庭烹饪五类工作的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培训地点为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大学路99号),培训时间为一天。
有培训需求的企业请于4月22日前向市就业管理服务局报名,联系人:沈波涛;联系电话:87258504;传真:87232139。
★小贴士
《关于对杭州市区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实行社会保险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杭人社发〔2016〕20号)规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在杭州市区注册,与家政服务员建立劳动关系,并将其派遣到家庭(包括医院、养老及残疾人照料机构)提供家庭服务的独立核算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可享受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是家政服务企业为员工制家政服务员实际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总和的50%(不含个人代扣代缴部分)。具体条件如下:
1、注册地在停放市区行政区域内,持有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照;
2、实收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万元;
3、在岗员工制家政服务员不少于20人;
4、依法与家政服务员签订半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在杭州市区缴纳社会保险费;
5、有完整的家政服务管理工作制度及人员培训、服务流程等工作标准,家政服务员个人档案信息真实有效,能够实现家政服务的责任追究;
6、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诚信经营,申报期内无不良信用记录和重大服务质量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