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舞台展现大作为
从全省首创兼职仲裁员共同办案制到连续十一年获得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先进单位”,从设立全区第一家劳动人事争议派出庭到仲裁庭实体化、规范化建设走在全市前列,近年来,拱墅区劳动人事仲裁院逐步成长发展。2015年,全新的两个标准化仲裁庭正式启用,规范设置了案件受理接待室、调解室、案卷管理室、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候庭区;配备5名专职仲裁员、2名辅助人员,学历均达到本科以上,在人员保障、学历要求、业务培训、职业素养等方面取得跨越式发展。
今年以来,拱墅区劳动人事仲裁院以创建省级劳动人事争议示范仲裁庭为契机,深化推进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着力在配套硬件、惠民服务、办案质量、综合保障等方面提升仲裁调解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专业化水平,全面提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效能。
信息化动态显示,实现“一案一光盘”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为提升仲裁调解的信息化服务水平,拱墅区劳动人事仲裁院在新建好的仲裁庭门口专门安装了动态显示 屏,每天24小时滚动播放当天的开庭审理安排、公告案件送达等信息。在仲裁庭内,配置了电脑、打印机、证据展示台等硬件设备,实现仲裁员与书记员操作数据同步,证据展示、庭审笔录等在仲裁员、双方当事人、证人、旁听人员之间同步或交叉显示。做到庭审过程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实现“一案一光盘”。
六个“一点”服务,畅通仲裁调解“绿色通道”
为提高服务质量,展树部门形象,仲裁院在案件受理接待窗口全面推行六个“一点”服务,即态度热情一点、说话和气一点、倾听耐心一点、解释细致一点、办理快速一点、服务周到一点,为前来诉求维权的群众营造暖心、舒心、贴心的服务环境。更新服务方法,实施首问导诉服务、仲裁法律风险提示、庭审一次性告知、简案快办制度、案件调解前置、劳动人事仲裁调解书置换制度、三步法指导企业依法用工制度等便民惠民服务措施。法律援助工作站常态化配有来自5家律所的10名律师,为劳动者提供全天候、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同时落实调解优先原则,将调解工作贯彻案件处理全过程,充分发挥庭前调解功能,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规范庭审程序,办案处理情况网上同步发布
优化仲裁庭庭审环节,及时受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的申请,并在省仲裁网站同步发布开庭公告和送达公告。严格仲裁文书制作,切实做到每份文书事实认定清楚,适用法律准确,分析说理透彻。仲裁院将信息系统与浙江省劳动人事调解仲裁网联网,及时发布工作成效、全新举措等信息,安排数据统计人员准确统计案件处理情况,并按规定期限上报统计分析材料,2015年度,拱墅区劳动人事仲裁院受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752件,办结722件,调解率达到72%以上,结案率达到96%以上,涉及1182名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达1347万元。
做到三个同步,打好仲裁调解规范化的组合拳
做到制度同步构建。落实各项仲裁工作制度,建立完善的申请接待和受理制度、审理工作制度、案卷管理办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度、仲裁与诉讼衔接制度,工作人员日常行为规则、书记员管理规定、便民服务措施制度、法律援助工作站制度、兼职仲裁员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各项制度汇编成册,公开上墙,有力保障案件处理的公开、公平、公正。做到经费同步落实。示范仲裁庭建设、维护和庭审设备配置、更新经费,办案经费、仲裁员着装费、办案补助等均纳入财政预算,专项保障。做到安全同步保障。示范仲裁庭设置仲裁员专用通道和当事人通道,配置安检设备、安保人员维持秩序,确保庭审安全有序;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由局长、副局长分别担任正副组长,各科室长担任组员,形成职责明确,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有利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