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城乡医保参(续)保工作圆满完成
2016年度杭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续)保工作已顺利结束。本次参(续)保期为2015年10月15日至12月31日,参保人数共计185***7人。其中,缴费人员176093人、重点优抚对象790人、其他持证免缴人员87***人。此次参(续)保工作安排周密、宣传到位、措施得力、服务有效,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
统筹安排,确保业务顺利开展。在参(续)保工作开始之前,市医保局先后两次召开城区医保经办机构会议,组织城区及街道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参(续)保业务培训,解析疑难问题,强调办理时的各种注意事项。安排业务骨干对大江东产业聚集区社保中心及各街道(镇)人力社保站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培训,确保大江东并入主城区后的首次城乡医保参(续)保工作顺利开展。
加强宣传,营造良好参保氛围。在参(续)保期开始前,集中在杭州发布、局网站与微信、杭州日报、都市快报等刊登《2016年度城乡医保参(续)保通告》,在杭州电视台以及调频89滚动播出参(续)保温馨提醒,向各级经办机构印发该通告以供张贴,广泛宣传城乡居民参(续)保各类情况,营造良好的参保氛围。
延伸服务,提升城乡医保参保率。参(续)保期间,坚持做好服务延伸,每周进行银行委托扣款批量处理,由代扣银行向委托扣款人员发送短信告知扣款结果。多次与市民政局、市第一福利院联系,确定重点优抚对象和“三无”人员名单,统一办理参(续)保工作,确保其正常享受医保待遇。在参(续)保期结束前,多次向应保未保及应缴未缴人员发送短信通知,提醒参保人员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共发送短信7万余条,累计通知35***0人次。同时将名单发送至各城区医保办,要求对没有移动电话的人群通过固话通知、在社区张贴海报、***告知等方式进行提醒,降低漏保漏缴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