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户籍管理办法积极建设人才社区
日前,江干区人力社保局、公安分局联合下发《江干区人才引进集体户口管理办法》,率先在全市提出在各街道(园区)设立人才社区,负责人才引进落户及日常管理、服务工作,为引进人才的落户提供便利和保障,
人才社区,就是在街道(园区)建立公共集体户,按照就近、便利的原则,将符合人才引进落户条件但暂无处落户的人员纳入单位注册地或居住地(单位注册地优先)所在街道集体户口实施户籍管理,提供相关的公共服务。
《管理办法》规定,各街道(园区)将设立专职户籍协管员,负责管理集体户口及相关业务,对集体户口实行动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及时掌握集体户口人员的流动情况,同时建立与所属派出所和集体户口人员的双向沟通机制,保障信息沟通顺畅。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管理办法》规定,集体户口人员应与街道(园区)签订《集体户口挂靠协议》,承诺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社会稳定;不参加邪教组织或参与非法组织;无各种违纪违法行为;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有关政策和规定,其工作单位、住址、联系电话发生变化的,应及时与街道户籍协管员联系。如因购置房屋、结婚等原因具备户口迁移条件的,应当按照“人户一致”的原则,及时办理集体户口迁出手续。如一年内不与户籍协管员联系的,街道(园区)有权向派出所申请冻结其集体户口,后果由落户人员承担。
相比原来将户籍统一挂靠在市或区人才中心,在街道设立集体户口,方便就近为户籍挂靠人员提供户籍管理、社会保险、子女入学等公共服务、将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的改革,优化配置公共服务资源,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切实帮助解决人才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