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全国优秀农民工和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推荐工作
为宣传广大农民工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和突出贡献,激励广大农民工自强不息,努力工作,提升素质,发奋进取,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和尊重农民工的氛围,***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目前正在组织开展全国优秀农民工和农民工先进集体评选活动。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力社保局)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全国优秀农民工和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评选活动,将推选全国优秀农民工8人、先进集体1个。
参加全国优秀农民工评选的,必须达到法定就业年龄,户籍仍在农村,在杭从事非农产业或农业企业务工3年以上,爱党爱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在工作单位或当地社区起到表率和模范带头作用的农民工。要求积极进取,精通业务,在某一行业或省(区、市)内居于前列,发挥排头兵的作用;或者品德优秀,助人为乐,热心公益事业,有比较突出的事迹和良好的社会影响;要求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全国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的评选条件是,坚决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农民工问题、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法规政策,认真落实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农民工工作议事协调机构的工作部署;坚持群众路线,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农民工市民化发展等方面,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有实效,工作成绩突出,发挥先进示范带头作用;团队服务意识强,工作作风过硬,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有效。
本次评选主要面向在基层和一线岗位工作的广大农民工和为农民工开展服务工作的基层单位。全市推荐的全国优秀农民工在基层和一线岗位工作的要占80%以上,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评选以基层单位为主。大中型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法人代表不在评选范围之内,企业班组长、车间主任、作业队长等一线岗位管理人员可参加评选。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可以推荐优秀农民工、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农民工也可以自荐或互荐。市农民工办评选工作联系电话:87232139。符合条件者可向市、区(县、市)人社局咨询或报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