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专项行动顺利完成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劳动用工秩序,市人力社保局于2014年7月1日至8月15日组织实施了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进一步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帮助指导用人、用工单位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及时发现和纠正劳动用工中存在的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取得了明显成效。
本次专项检查由市及各区、县(市)共同组织开展,重点检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制造、采矿、餐饮服务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并针对高温天气,将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技术工种就业准入、使用童工、劳务派遣与夏季防暑降温规定执行情况等检查内容结合起来。专项检查共出动检查执法人员522人次,检查用人单位2938户,涉及劳动者人数18.8032万人,检查工种从业人数4779人;查处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违法行为297件,行政处罚2件,责令改正99件,责令支付工资及补偿赔偿77件,督促社会保险登记40户,督促缴纳社会保险费57户,责令补签劳动合同1992人,印发宣传资料19233份。通过专项集中检查整改,依法严厉打击使用童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规范了劳动用工秩序,维护了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我市劳动用工健康发展。
专项检查中,各区、县 ( 市 ) 人力社保部门结合实际联合公安、市场监管、工会等部门,积极发挥劳动监察网格作用,对重点地区、场所进行梳理排查,对发生过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用人单位逐户检查,从源头上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劳动用工秩序。为确保专项检查落到实处,市人力社保局抽调骨干力量,联合市总工会成立了2个专项检查督查组,通过抽查监察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形式,对各区、县(市)专项检查工作开展督促检查,较好地促进了专项检查的工作实效。
下一步,市人力社保部门将进一步完善劳动用工日常监管,将劳动用工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结合起来,加强劳动监察网格监管,做实网格用工信息采集、预警排查工作,进一步夯实“两级执法、三级网络、四级监管”的劳动保障监察体系,确保劳动用工监管动态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