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区推进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西湖区作为杭州市面积最大的主城区,总面积为312平方公里,但其中73%的地区属于城郊结合部和纯农村地区。双浦镇作为西湖区唯一一个纯农村地区乡镇,经济发展相对落后,辖区企业少,农民数量多,就业难问题一直比较突出。2010年,西湖区双浦镇按照以村为主、按需设岗、部门协调、政府审核的原则,在农村就业困难人员群体中试点开展了农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经过近几年的不懈努力,全镇在开发安置农村公益性服务岗位工作中取了一些明显成效。据统计,开展农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以来,全镇共累计开发安置501个岗位,范围涉及农村就业援助员、护林防火员、公用设施维护员、治安巡逻员、保洁保绿员、村道养护员及助老助残员等多个类别,有效解决了镇域范围内“4050”、“零就业家庭”等困难群体就业难问题。该镇的主要做法是:
1、分工负责,条块管理,理顺管理体系。一是分工负责,以线为主。制定下发《双浦镇农村公益性服务岗位管理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双浦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镇劳动保障站、农业农村办、派出所、城管办、社会事务管理办等各职能部门根据自身业务管理范围需提出岗位具体的工作内容、考核制度,并协同各行政村社做好日常考核、管理工作,增强了岗位开发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条块结合,属地管理。根据各业务线核定的招聘岗位数及设置的条件,由各行政村社负责公益性岗位的招聘、考核、公示、上报以及聘后日常管理、考勤考评等工作。每月考勤表需由各业务线审核后于次月上旬报送镇劳动保障站。同时,行政村社需对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退休、工作变动、自然减员等情况及时核减,并经职能部门审核后及时上报,确保岗有人员、责有人负。
2、规范申报,科学设岗,完善用人制度。一是实行岗位开发申报制度。凡有公益性岗位需求的行政村社,需将申报事由、岗位名称、岗位数量、工作内容、上岗条件等岗位开发计划报告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站,经镇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同意后统一上报审批,增强了公益性岗位开发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实行设岗定员原则。为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的最大效应,在设岗定员过程中,探索实施了因事设岗、以岗定人、按需定员、总量控制、工作量满负荷、岗位不交叉不重复、岗位数量限额的原则,有效提高了岗位开发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如在设置保绿岗位时,按照村社规模、人口总量、空地绿地面积、安全设施等实际情况确定,避免了人浮于事或人手短缺现象。
3、动态监管,强化考核,健全奖惩机制。一是考核方式上采取“双结合”。公益性岗位采取行政村为主考核与业务线为辅考核相结合,主管部门日常考核和监管部门突击性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增强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具体办法为:根据各行政村对每位从业人员每月的岗位工作表现情况,结合各线对其工作实绩的考核评价(其中各线对该人员工作拥有一票否决的权利),再参照市、区、镇劳动保障部门的抽查情况,对每位从业人员作出相对客观、合理的考核结果。二是考核对象上实施“双考核”。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站会同有关职能部门不定期组织开展公益性岗位检查与指导,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行政村社和个人,在市区文件允许范围内给予一定资金奖励;对工作不力、违背上级有关公益性岗位管理规定的行政村社和个人,除了一定经济处罚外,再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收回公益性岗位。对弄虚作假、欺骗冒领岗位补贴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对责任人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