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出台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用长效机制激励技术尖子
日前,淳安县委、县政府联合下发《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围绕建立促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建立起有效的组织实施体系和完善的培养政策体系,就如何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
《意见》首先明确了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意见》明确,到2015年,该县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5000人,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10%以上,形成更加优化的技能人才队伍结构。其次是健全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突出企业主体地位,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打造技校培训主阵地,动员行业、企业、学校及其他社会力量积极投入到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中来,努力实现政府推动和企业支持相互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三是健全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在社会化鉴定、职(技)校职业资格认证、技能比武三种模式基础上,为满足劳动者技能等级评价的需求,新增企业技能人才评价,高技能人才企业直接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全国、全省统考。
同时,《意见》强调进一步健全高技能人才激励体系。加大奖励力度,对获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人员奖励由原来的500元、1000元、1500元提高到1000元、1500元、2000元;高技能拔尖人才奖励津贴由每人每月2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享受期限24个月);扩大奖励范围,新增“金蓝领”出国培训补助5000元;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技能比武大赛的“首席技师”“技术能手”分别给予3000元、2000元、1000元奖励;两年一次体检的对象由原来的在聘高级技师扩展为在聘高级技师、首席技师、高技能拔尖人才;加大高技能人才引进力度,高技能人才引进参照专业技术人才政策,对引进的技师、高级技师给予每人每月300-500元的租房补贴。
此外,明确要健全高技能人才工作机制。建立由县人力社保局牵头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运行机制,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形成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