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取得实质性进展
自2010年我市推行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以来,全市各地在统一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风险调剂金制度、实施医保“一卡通”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险统筹层次,健全完善我市医疗保障体系,近日我市又下发《关于统一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框架和主要政策的通知》(杭政办函〔2011〕242号),具体目标是2011年底前要在全市范围内实现“三个统一”,即统一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框架,统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主要政策、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主要政策。
统一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框架,具体指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整合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全市范围内医疗保险制度框架的统一。
统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主要政策,具体包括统一职工医保缴费基数、统一职工医保缴费费率范围、统一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统一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划账基数、统一职工医保待遇水平。
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主要政策,具体包括统一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比例,统一城乡居民大病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保障待遇,统一建立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