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城区积极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
针对近年来机关事业单位劳资矛盾日益增多的情况,为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劳动用工,根据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关于进一步做好机关事业等用人单位管辖分工的通知》精神,从7月份开始,下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对300余家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开展了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目前已完成审查单位102家,初步掌握了机关事业单位的劳动用工情况。
为确保书面审查单位不重不漏,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合各中队对市下达的书面审查数据进行了认真核对,并根据地域分布把全区所有机关事业单位落实到各中队,由中队专人负责下发书面审查通知,告知书面审查的内容、时间以及要求等。各中队在发放书面审查材料时,加大了对学校、医院等重点单位的政策宣传,并根据报送的材料及日常劳动监察情况,重点对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纳、工资发放、工时制度等内容进行审查,同时把单位用工信息及时输入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建立电子档案台帐。
据统计,2010年以来下城区共发生7起机关事业单位被投诉案件,内容主要涉及未签订劳动合同、未足额支付加班工资、未支付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等,从本次书面审查中也发现个别机关事业单位未依法建立职工名册或建立职工名册不规范等情况。针对这些问题,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将进一步加大书面审查力度,对一些通知过但仍未提供材料的单位,将通过再次通知、行政询问、加强协调等方式督促其书审,并加强对这些单位劳动用工的指导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