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社会管理小场地解决大问题
拱墅区全面深化劳动关系调解室工作,通过小场地解决大问题,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区、街道、社区三级劳动关系调解网络,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创新社会管理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副省长陈加元同志批示:“拱墅区由劳动部门牵头在街道设立劳动关系调解室,这是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又一尝试,值得关注和研究。”
7月4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拱墅区召开全省劳动关系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国劳动关系工作会议精神,专题推广拱墅区设立劳动关系调解室的工作经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各地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学习推广拱墅区创新劳动关系基层协调机制的成功经验,大力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基层,切实增强基层协调劳动关系能力。
2011年,是拱墅区建设“秀美拱墅”新三年行动计划的起步之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受企业关停并转、城市拆迁、资金趋紧等因素影响,处在产业转型期和矛盾突显期的拱墅区主要表现为“四多”:一是建设工地多,全区要实施99个重点项目建设,新建续建21条道路,新建6大精品公园等众多建设项目。二是搬迁企业多,随着半山、北大桥地区环境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关停转迁企业339家,直接减少就业岗位近万个。三是外来人员多,拱墅区外来人口30余万,外来人口占总人口的一半。四是劳动纠纷多,劳动部门平均每天要受理各类投诉4起,疑难案件及其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
因为城市与产业“双转变”,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拱墅区劳动关系日益多元化、复杂化,劳动纠纷进入易发期和多发期。
深挖根源,首战告捷
为了能找到根治劳动纠纷的有效办法,拱墅区劳动保障部门组织业务骨干对近千件疑难案卷进行了认真梳理归类后,发现劳动关系调解难,主要原因在于企业普遍存 “三怕”,即:怕影响生产、怕丢面子、怕引起其他员工的对立情绪。一怕影响生产。加工企业流水线生产,一旦某生产环节出现中断,势必影响整体作业和经济效益。二怕丢面子。多数企业领导面对员工心存优越感,认为和员工斤斤计较、吵吵闹闹或被员工看到自己理缺词穷的样子没面子,会影响领导形象和威信。三怕引起员工的对立情绪。企业里同乡员工较多,企业负责人担心面对群情激愤、现场争执的情况和难以控制的局面。由于部分用人单位不积极正面回应劳动纠纷,造成劳动部门取证和调处无法一步到位,存在劳动监察和仲裁部门“多头受理、重复办案”的情况。
今年3月,拱墅区选择了外来人口最多的祥符街道试点,在祥符街道劳动保障站腾出30平方米场地,单独设立劳动关系调解室,通过“一茶一椅一微笑”,为矛盾双方开辟一个平等对话的场所。
由点及面,快速复制
2011年5月5日,拱墅区在祥符街道召开劳动关系调解室推广工作现场会,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负责人实地观摩了劳动关系调解流程和调解室的建设情况。区长许明要求在各街道全面推广劳动关系调解室,加快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2011年5月12日,拱墅区成立了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委员会,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原则,由区长许明担任主任,区委副书记周志辉、副区长楼玉宇担任副主任,公安、司法、维稳、劳动保障、工会等26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统筹协调劳动关系调解工作,着力解决劳动关系协调中存在的普遍性和深层次矛盾。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委员会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通过在源头上建立预防为主的利益协调机制,在基层中建立渠道通畅的诉求表达机制,在处置时建立调裁诉紧密衔接的矛盾调处机制,探索了社会管理的新方法,努力构建“富有活力、规范高效、协调配合”的劳动关系调解工作新格局。
1、加强街道劳动关系调解。健全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深入开展劳动关系调解工作,完善工作机制。一是落实工作场地。各街道均落实20平方米以上的工作场地,设立劳动关系调解室,并统一了工作制度和规范。二是组建工作队伍。调解员队伍由拥有多年办案经验,熟练掌握调解技巧的首席监察员和资深劳动监察员担纲组成,主要承担化解劳动矛盾、促成矛盾和解等职能。三是规范工作程序。劳动纠纷调解工作严格按照“投诉登记―调查取证―现场协商―室内调解―***反馈”等步骤进行。四是健全工作制度。由劳动保障部门牵头,对监察员工作职责、劳动监察网格化管理制度、劳动调解室工作流程等制度进行了统一,并全部实现上墙公示。五是完善后续***服务。对每个成功调解的劳动纠纷,均实行后续***服务制度,全面提供“就地调解、专人指导、专案辅导、专门宣传”服务,着力减少劳动纠纷,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2、发挥社区调解委员会作用。充分发挥社区人民调解组织遍布城乡、网络健全、贴近群众的优势,依法积极将劳动纠纷纳入调解范围,使劳动关系调解职能向社区延伸。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落实专人兼任劳动关系协调员;企业比较集中、劳动纠纷多发的社区,单独配备劳动关系协调员,及时受理并调解劳动纠纷,有针对性地开展劳动法律咨询和宣传工作,预防和减少劳动纠纷的发生。
3、完善企业劳动关系调解组织。在园区、专业市场和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健全企业劳动关系调解组织。落实场地设立劳动关系调解室、配备专人担任劳动关系协调员,根据市场、行业和企业各自的特点开展行之有效的劳动纠纷预防和调解工作。发挥企业劳动关系调解组织在宣传劳动法律法规、预防劳动纠纷、协调履行劳动合同、工资集体协商、执行规章制度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提高企业自主解决劳动纠纷的能力,着力将劳资矛盾化解在源头。
关口前移,成效显著
通过“关口前移、重心下沉”,该区逐步建立和健全了企业调解、街道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多渠道的劳动关系调解体系,推动和促进具有调解职能的其他社会组织及律师、专家学者开展调解工作,形成了开放式的社会化调解网络。
截至6月底,运行2个月来,各街道和社区共计成功调处各类劳动纠纷168起,涉及劳动者179人,涉及金额53.2万元。群体性疑难案件数降幅显著。与去年同期相比,区劳动监察大队受理劳动投诉案件下降了14.9%,群体突发事件下降了62%,区仲裁院受理的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降幅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