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区提高征地农转非和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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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5月07日发表
近日,萧山区政府发出《关于调整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发放标准等事项的通知》,调整提高该区征地农转非养老保险和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标准。
具体是从今年1月1日起,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金标准由原每人每月510元提高到570元;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包括原参加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后转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待遇标准在原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40元。调整部分养老金待遇将在8月底前全部发放到位。
据了解,此次待遇调整共惠及12.6万萧山市民,其中征地农转非人员9.1万人,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3.5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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