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城区劳动保障局圆满完成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和带薪休假专项检查
为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公平竞争和谐的用工环境,2010年12月13日至24日,下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据杭劳支〔2010〕45号文件精神,在全区八个街道全面开展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和带薪休假执行情况监督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劳动监察大队副大队长为副组长,各街道中队首席监察员为组员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并制定了详细的行动方案。要求区劳动监察大队与市劳动监察支队密切联系,并具体分配落实好八个街道的工作任务,形成市、区、街道三级联动机制。
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和要求,重点检查了用人单位依法建立劳动规章制度的情况和用人单位带薪休假执行的情况,把各类服务业或劳动密集型的私营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等七人以上的用人单位列为专项检查的重点单位。在检查时区劳动监察大队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条之规定,仔细勘验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规章制度,从劳动规章制度的内容和建立程序等方面审核其合法性,并核实受检单位带薪休假的执行情况。为保证专项检查的真实性,检查人员还深入基层,与一线员工核实检查事项。对未依法建立劳动规章制度和落实职工带薪休假的用人单位,发出《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建议用人单位自行改正,未如期改正的,列入重点监控名单。对检查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求各街道中队及时报告,认真分析,研究对策,积极落实。
本次专项检查下城区共检查用人单位 241家,涉及劳动者149667人。在劳动规章制度违法情况检查中发现违法单位21家,涉及劳动者462人,其中未建立劳动规章制度的为2家,涉嫌内容违法的1家,程序违法的18家,内容和程序都违法的为0家;在带薪年休假违法情况检查中发现违法单位13家,涉及劳动者367人,其中部分执行的10家,未执行的3家。下城区各街道中队对这些涉嫌违法的单位依法开具了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目前这些单位均已自行整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