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搭建医保互通桥梁增加群众自主选择
一直以来,余杭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年度为参保周期,实行“一年一参保、待遇享一年”政策。区劳保局通过灵活分析参保需求、定期审核上报参保信息、及时发放参保确认信息等多种方式,及时满足参保群众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需求。
今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政策在原有的基础上做了进一步的完善,增设了参加职工医保的余杭籍企业职工可以在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后三个月内自主申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实现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之间的参保转换,在医保覆盖层面上填补了参保群众医保待遇享受的真空期,同时也增加了参保群众参加医保的自主选择度。
截止目前,201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增参保人数(含新出生儿童当年参保)为2634人,覆盖区内所有镇乡街道;201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已达71.83万元,为参保群众待遇享受提供了坚实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