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全市机构编制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会议
6月18日上午,我市召开全市机构编制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会议,学习《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纪发〔2009〕15号),总结回顾市属事业单位专项督查工作,研究巩固专项督查成果、建立常态管理的办法。市纪委、市编委办领导和市直机关、市直属事业单位组织(人事)处长参加了会议。市编委办钟玮副主任作讲话,会议由市编委办田建华副主任主持。
根据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关于“严格按照领导职数配备干部,切实解决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的要求和中央、省市对机构编制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的文件精神, 2009年12月,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编委办等四部门下发了《关于开展机构编制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对市属事业单位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督查分为调查摸底、自行整改、重点督查和总结回顾四个阶段。这次会议,就是在完成前三个阶段督查工作并取得较好成效的基础上召开的。
钟玮副主任和与会同志一起学习了中央办公厅、***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并对我市开展市属事业单位专项督查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肯定了专项督查工作取得的成效,提出要抓住有利时机,勇于面对困难,创新管理模式,巩固机构编制专项督查成果,探索建立机构编制长效管理机制,对机构编制的监督检查工作做到常抓不懈。
会上,市纪委案件审理室俞斌主任对中央纪委《关于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行了宣讲。在对《解释》的特点、框架结构和具体条款进行详细讲解后,俞主任对与会同志提出了三点学习建议和要求:一要继续认真学习和宣传《解释》,提高遵守机构编制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二要严格执行《解释》的各项条款,在机构编制管理中做到依法办事;三是组织人事干部要当好领导的参谋,履行好在机构编制管理中的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