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名胜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701
根据市政府颁布实施的《杭州市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2009年杭州市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现市级统筹,在区(局)党委和市劳动保障局的正确领导下,名胜区2009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缴费工作历时三个月圆满结束。
据区医保办统计,我区符合参保条件并办理参保手续的参保人员2852人,其中农村户籍参保缴费人员2816人,城镇非从业参保缴费人员2人,符合免缴条件的农村户籍参保人员34人,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7.01%,圆满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年度新农合参合率考核指标。
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现市级统筹,新农合筹资标准、财政补助力度和保障待遇水平得到大幅度提升。依照《杭州市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相关规定,2009年新农合筹资标准为360元/人,其中市区两级财政分别补贴100元和160元,比上一年提高60元和67元,人均筹资标准达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8%,我区新农合参保人员门诊医疗保障由原基金支付的20%左右提高到支付25%左右,住院医疗保障由元基金支付40%左右提高到50%左右。为此,我区两级财政共安排补贴资金达45.77万元,其中区本级财政安排补贴资金22.9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