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减负大餐后企业又享受法律快餐
牛年的新春,来自富阳市劳动保障局的一张别样“政策贺卡”,为该市很多企业管理人员的案头增添了融融暖意。
2008年元旦,《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下半年又爆发了全球性金融危机,富阳市相关产业受到一定冲击,众多企业面临经济寒冬和《劳动合同法》的双重考验,压力很大。富阳市劳动保障局情系企业,审时度势,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大力开展“向万家企业送温暖”活动。继2008年底为企业大幅减征社会保险费后,又在2009年新春前开展“万张政策贺卡送万家企业” 活动, 把劳动保障部门 “向万家企业送温暖”活动推向纵深。
抱团过冬,共克时艰,“减负大餐”后再送“法律快餐”
2008年12月份实施的社会保险费统筹部分临时性集中减征以及2009年费率调低两项“温暖政策”,为全市各企业送上了一道社保减负的大餐。
《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对《劳动法》作出了较大修改调整,许多条款对企业规范用工提出更高要求,富阳市劳动保障局通过多种形式做了大量的宣传培训工作,但由于新法实施时间不长和企业过多过散等因素,目前尚有部分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对其中规定还不够了解,极易走入违法用工的误区,往往导致违法用工成本大幅增加。熟知政策法律、规范用工管理,在这个寒冬中成为企业亟需解决的一大课题,而各企业管理人员往往由于事务繁忙,全面系统学习政策法律知识的时间非常有限。针对这样的现状,为使各企业尽量避免和降低违法用工带来的不必要经济损失,以方便企业管理人员快速查阅、快速掌握为原则, 富阳市劳动保障局精选了《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跟企业日常用工关系最密切的十点规定,精心制作成万张 “政策贺卡”,通过直接寄送和各乡镇(街道)转达的方式,把这道“法律快餐”送上各企业管理人员的案头,在牛年的新春,把劳动保障部门的新春祝贺和温馨提醒传递到全市各个企业。
卡贺新春,法助规范,劳动保障情暖企业
富春街道飞虹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人黄永灿在收到政策贺卡时,既有一些意外,又有一些感动,“过节收到政府部门贺卡不是什么新鲜事,但收到这样的政策贺卡还是头一遭。企业想到的,政府部门帮我们做了;企业想不到的,政府部门也在帮我们做,真的很感动。这样的细节,体现了政府与企业抱团过冬的决心,相信通过政府的大力支持和企业职工的团结一致、企业内部的规范管理,大家一定能渡过寒冬,迎来美好的明天。” 东洲街道杭州丰力机械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工作人员李萌说:“我们企业成立才3年,在富阳没什么大名气,想不到也收到了这样的贺卡,以前处理事情经常要翻找厚厚的法律书,工作忙时很麻烦,贺卡上的十条,都是我们人力资源工作人员急需掌握的,劳动保障部门对企业的帮助可真够贴心的。以后要把这张贺卡长期放在办公桌上,需要时只要看一眼就知道,方便多了。”
新春过后,富阳市劳动保障局还将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继续通过办培训班、广场宣传、发放资料、***讲课等多种方式,指导各企业杜绝违法用工、降低用工成本,尽可能变事后监察处罚为事前提醒预防,帮助该市企业在低迷的经济形势下保持较强的竞争力。
***:“政策贺卡”中精选的十点规定
一、除非全日制用工外,用工必须签书面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
二、用工超过1个月不满1年不签合同,须支付2倍工资(包括职工不愿签的情况)。
三、用工超过1年不签合同,自用工第2个月至1年须支付2倍工资,并从满1年起视作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包括职工不愿签的情况)。
四、2008年9月1日起我市最低月工资标准850元,最低小时工资标准7.1元。
五、试用期期限:3个月至1年期合同,试用期最长1个月;1至3年期合同,试用期最长2个月;3年期以上合同,试用期最长6个月。
六、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七、除签订了服务期或竞业限制条款外,单位不能与职工约定违约金。
八、裁员20人以上或裁员占职工数10%以上,须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听取工会或职工意见后,裁员方案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九、合同期满,除单位维持或提高合同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仍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单位不与职工续签合同须支付单倍经济补偿金。
十、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须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标准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