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沪杭两地互相委托结报对方参保人员医疗费工作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
各位新闻单位的朋友:
欢迎大家前来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就沪杭两地医保经办机构委托结报对方参保人员医疗费的工作,大家一直很关心,下面我就沪杭两地医保经办机构委托结报参保人员医疗费的有关情况和社会较为关注的几个问题向大家作一说明。
一、为什么要开展沪杭两地互相委托结报参保人员医疗费工作?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之间人员流动频繁,异地工作、生活的现象也非常普遍,据统计,在杭州市参加医疗保险而因种种原因长住外地生活或工作的约有7万人,其中在上海居住的就有3000多人。由于医疗保险实行统筹地区管理,各地医疗保障的政策、管理经办的方法、信息技术等等,都不尽相同,如何解决这些人的异地看病问题,是一个很大的课题。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杭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接轨大上海、融入长三角、打造增长极”的战略部署,缓解长住上海参保人员的医疗费垫付困难问题,经沪杭两地医保经办机构多次研究论证,决定在两地医保经办机构实施专网互通,延伸服务窗口。经沪杭两地相关部门紧密配合,目前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今天,沪杭两地同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自2008年12月1日起,我市医保局委托上海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办理长住上海的我市参保人员医疗费审核结算手续,上海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委托我市医保局办理长住杭州的我市参保人员医疗费审核结算手续。
二、关于我市委托上海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报参保人员医疗费工作的几个问题
(一)申请对象
已参加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在上海的退休人员,以及长住上海工作3个月以上的参保人员(含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办理长住上海登记备案手续后,可在上海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结报相关医疗费。具体登记手续是,在职职工由用人单位填写《参保人员长住外地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他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市民卡)至杭州市、区医保经办机构或杭州市异地人员医疗费报销大厅办理长住上海登记备案手续,备案时需注明在上海居住的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委托他人办理的需同时携带代理人身份证。
(二)结报标准
长住上海委托结报医疗费的参保人员,在上海市办理医疗费报销时,个人帐户资金的使用、门(急)诊医疗费的起负标准和自负比例、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的起负标准和自负比例、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等保障水平均按照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在办理医疗费报销手续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和分类支付标准,参保人员可选择按照上海医保的规定,也可选择按照杭州医保的规定,但报销时不能同时依照两地的规定。
(三)结报手续
已办理长住上海登记手续的参保人员,在上海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开支范围的普通门(急)诊医疗费、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由个人全额支付后,持本人市民卡(社保卡或身份证)、就诊病历、有效医疗费收据原件、费用明细清单(包括治疗、检查费用明细,西药及中成药单价和数量,中草药处方等)、出院小结等其他审核所需的相关资料(委托他人办理的需同时携带代理人身份证),至上海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办理委托结报医疗费手续。外伤病人需提供由相关部门核实盖章的外伤经过证明。
(四)申请结报时限
当年医疗费原则上应在次年1月底前申请报销。2008年1月1日后尚未报销的医疗费用(住院费用以出院日期为准)在网络开通之日起开始受理。请参保人员妥善保存好有效医疗费用的收据原件及审核所需的相关资料,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医药费的报销。
(五)其他
转外治疗。长住上海参保人员因病需转外地(限北京)治疗的,可由上海市三级及相应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转院证明,至上海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登记备案后,方可转北京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全额支付后,持审核所需的相关资料至上海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办理委托结报医疗费手续。其中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开支范围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自理10%,再按相关规定结算。
临时性疾病治疗。长住上海临时外出期间急诊住院治疗的,可在当地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应在急诊住院后的15天内(遇节假日顺延)持急诊住院证明至上海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临时外出期间普通门(急)诊的,可在当地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临时外出期间急诊住院和普通门(急)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全额支付后,持审核所需的相关资料,至上海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办理委托结报医疗费手续。其中,在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的二级及以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其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开支范围的医疗费,先由个人自理总医疗费的10%,再按相关规定结算。
出国、出境期间发生医疗费的规定。出国、出境期间发生的医疗费,医保基金不予支付。因患慢性疾病需进行持续治疗的,至上海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登记备案后,可在上海市定点医疗机构中配取最多不超过3个月的用于治疗相关疾病的药品。
三、沪杭两地委托结报工作的意义
沪杭两地委托结报对方参保人员医疗费的工作,是一项双向互惠的制度安排,是探索异地实现医疗保障的一种试点。目前,在杭州常年居住的上海参保人员大约6000多人,而在上海常年居住的杭州参保人员有3000多人,沪杭实现异地医疗费委托报销后,将为双方的参保人员解决“看病难”问题提供方便。此举将缓解沪杭两地异地居住者的就医困难,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垫付压力,减少其旅途劳顿,缓解他们异地工作、生活的后顾之忧,而且有助于改善区域的人才流动环境和投资环境,从而有助于推动长三角经济一体化的进程。
为此,我衷心地预祝沪杭医保委托结报工作顺利开展,对各位新闻界的朋友长期以来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并在百忙之中前来参加这次会议,再次表示衷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