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区出台两个办法实现全民共享大社保
为准确把握“大社保”体系的目标定位,便于养老、医疗保险制度的整体推进和有效管理,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社会保险接轨工作的统一部署,萧山区按照建立“覆盖城乡、全民共享”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于今年11月出台了《萧山区基本养老保障办法》和《萧山区基本医疗保障办法》。“两个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它的实施是萧山区委、区政府着力***养老保障难、城乡看病难问题的一件实事,也是深受广大城乡居民欢迎的一件好事。
今年以来,萧山区在贯彻实施社保新制度的同时,按照“两个办法”的形式,积极研究制订“基本养老保障办法”和“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在对现行的养老和医疗保险政策分类进行梳理和完善的基础上,按照“两个办法”的形式出台“基本养老保障办法”和“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力求在框架上与市本级实现全面接轨。从今年5月开始,该区社保部门通过实地走访和调查摸底,制定了出台“两个办法”的实施计划,成立了专项工作小组。6月,在对现有办法进行逐项梳理比对的基础上,对各项社保政策进行汇总和分析,对照杭州办法,提出了调整、完善和补充意见。9月底,形成“两个办法”初稿。10月,萧山区委书记专题到区劳动保障局进行调研,对“两个办法”的制订提出了相关的要求。10月31日,“两个办法”经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
《萧山区基本养老保障办法》将原来独立运作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老年居民生活保障等政策整合到基本养老保障一个制度框架内,并对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完善。全文共分7个部分,62条。《萧山区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将原来独立运作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困难救助等制度整合到基本医疗保障一个制度框架内,并对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完善。全文共分9个部分,66条。
“两个办法”包括9项制度,在政策内容上主要是调整了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的待遇计发办法、在原有政策框架内增加了少年儿童医疗保险内容,并对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医疗困难救助两项制度作了完善。概括起来,“两个办法”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农保待遇有所提高。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完全与杭州接轨,养老金将按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相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二是覆盖范围逐步扩大。从明年起,萧山区少年儿童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这将该区医疗保障体系的唯一一块空白――“少年儿童”也纳入到医疗保障体系当中,从政策层面上实现了医疗保障全覆盖。三是险种之间可以转换。在这次政策调整中,为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参保人员建立了不同待遇办法的转换通道,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可按规定转换不同的养老和医疗保险。四是救助条件有所放宽。从明年开始,因患各类重大疾病严重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每人每月缴纳1元医疗困难救助资金后,可享受医疗困难救助。五是政策优惠困难人群。充分考虑困难群众、弱势群体“参保难”的问题,注重政策向困难群众、弱势群体倾斜,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切实提高他们的参保能力,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例如,在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中,对持有效期内《杭州市萧山区特困家庭援助证》的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比例与区财政补贴比例实行倒置,个人缴费比例仅为5%;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中,对一至六级残疾军人、持有效期内《杭州市萧山区特困家庭援助证》或二级以上《残疾证》的对象,职工医疗费的个人缴纳部分予以免缴,等等。
“两个办法”的颁布实施,是萧山区社会保障政策接轨杭州、融入主城区的实际行动,也是全区贯彻十七大民生议题的生动体现。“两个办法”所搭建的制度框架,将建立一个没有漏洞、不留空白的社会保障体系,从制度安排上解决好全区老百姓特别是困难群众、弱势群体、低收入阶层老有所养、病有所医问题,形成一个“覆盖城乡、全民共享”的社会保障体系,为全区老百姓构筑一张社会保障“安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