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劳动合同法全面推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全面推动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7月23至24日,市劳动保障局在桐庐县组织召开全市劳动工资工作座谈会。副局长胡志荣出席会议并讲话。
胡志荣充分肯定了我市上半年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所取得的成绩。他指出,新的《劳动合同法》从今年一月一日正式颁发并实施以来,我市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广大企业单位高度重视,大力加强学习宣传,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有效地促进了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和稳定。
为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胡志荣强调:《劳动合同法》正式颁发实施后,表明劳资关系进入了一个新的领域、新的阶段,我们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职能也随之进入了新的领域和新的阶段。劳动关系发生了变化,作为调整劳动关系的行政部门要围绕《劳动合同法》出台前后四个阶段做好工作:一是去年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这部法律到今年1月1日正式颁发以前为实施的准备阶段。这一阶段主要是通过各种形式、途径和渠道做好解读和宣传教育工作;二是从今年1月1日到目前为止为实施的初级阶段。这一阶段主要是开展普及宣传和监督检查;三是今年下半年为企业和劳动保障部门如何应对阶段。当前,国家经济建设形势面临严峻考验,企业发展随着《劳动合同法》逐步实施到了非常关键的时期,我们要立足企业,服务企业,帮助指导企业化解各种矛盾;四是明年以后为实施规范阶段。我们劳动保障部门一定要按《劳动合同法》的要求,规范各项工作程序。在谈到工资集体协商问题时,胡志荣要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一定要有所作为,不当旁观者,要积极推广温岭市和桐庐旧县亚尼加制衣有限公司的经验做法,指导和督促企业全面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会议在各单位汇报交流的基础上,重点请桐庐旧县皮革制衣有限公司介绍了他们近年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经验做法。他们的经验是:提高认识主动进取创先例,扩大宣传众人知晓造氛围,工资分配职企协商促双赢,职工稳定企业和谐出成效。
会议还邀请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谭牡萍部长专门介绍了全国先进典型――温岭市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经验,并针对我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现状,作了专题讲话。
会上,市劳动保障局、市总工会联合印制《杭州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操作指南》两万余本,及时下发全市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所有企业单位。
各区、县(市)劳动(人事)保障局分管局长、劳动工资科、室负责人约50余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