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律保障高温下劳动者权益
为了认真做好今夏高温季节防暑降温工作,保证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维护高温场所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拱墅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从7月17日起在全区各类用工单位开展为期半个月的夏日高温劳动者维权专项检查,检查重点主要是三方面:一是用人单位是否安排未成工、怀孕女职工在35℃以上高温天气工作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工保护情况;二是用人单位是否因高温停止工作,缩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等情况;三是用人单位是否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高温津贴的支付情况。
拱墅区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冒着酷暑,顶着烈日对辖区内建筑工地和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进行了突击检查,在一周时间内共查7家建筑工地和5家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涉及劳动者750余人,从检查情况来看,大多数工地避高温工作落实情况较好,做到早出工,迟下班,中午11:30――15:00高温段安排长时间休息,将劳动时间进行合理的调配,防暑工作到位,建筑工地提供绿豆汤和冰镇饮料,在检查中只发现一家建筑工地有5名小工中午1:30分还在露天下工作,对此当场予以责令停止作业,并依法对该公司做出了警告的处罚。当晚浙江卫视就对此进行了播放,并把此新闻推荐到中央电视二套栏目,该套栏目于7月22日上午7时新闻中予以转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