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华局长一行到拱墅区调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情况
4月15日下午,市劳动保障局局长张建华带领市局办公室、市医保局负责人,到拱墅区调研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
该区劳动保障局局长王泉根汇报了开展“新农合”情况。一是划转工作职能。从2008年1月1日起,原由卫生部门承担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职责划交劳动保障部门承担;二是提高筹资标准。2008年,该区财政按实际参保农民人数从2007年每人每年补助3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补助60元;镇(街道)财政也从2007年每人每年补助3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补助60元;农民个人缴费标准从2007年每人每年5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60元;加上省市财政补助,2008年人均筹资额达到210元;三是方便参保农民。为方便参保农民外出就医报销,该区在各镇(街道)农医办电脑安装了实时报销程序,使原来的滞后报销变成当场报销,减少了往返次数,方便了参保农民;四是提高医疗待遇。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开支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普通门诊医疗费及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累计相加报销起付标准从2007年的3000元下降到2000元,扩大了参合人员的“受益面”。在一个结算年度内,最高报销限额从2007年的4万元提高到5万元。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报销限额以下分段按比例报销时个人报销的比例从2007年的30%、40%、50%提高到40%、50%、和60%,增大了保障力度,提高了医疗待遇;五是“新农合”成效突出。该区按照《区长办公会议纪要》([2008]2号)、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政策的通知》(拱委办[2008]29号)文件要求,积极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政策,宣传合作医疗制度在保障农民健康方面所取得的成就,并结合《拱墅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编印了《2008年度拱墅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解答》宣传小册子,深入到各镇、村送到农民手上,进一步增强了农民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济意识,调动了广大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积极性。载止到3月底,共有8238名农民自愿参加“新农合”,参保率达98.5%。
王局长汇报目前“新农合”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该区实施“新农合”制度以提供大病保障为主,受益面有局限;二是医疗机构未全部实现计算机联网结算,农民就医付费、报销结算手续繁琐不方便;三是城市化建设加快,农民参合人数减少,资金盘子小,抗风险能力弱。
最后,张建华局长充分肯定了该区在开展“新农合”工作所取的成效,同时指出要建立统一政策、集中管理的“新农合”制度。逐步提高筹资水平,提高农民的医疗保障待遇和受益面。充分利用医保网覆盖面广的优势,进一步方便报销结算手续,方便农民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