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劳动仲裁工作开局良好
由于宣传到位、指导有力,措施得当,淳安县劳动仲裁工作一季度开局总体良好,成效明显,主要表现在:
1、案件发案率得到有效控制。自《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用人单位尤其是重点企业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基本能实现平稳过渡,一季度共办理劳动争议66件,其中开庭审理案件4件,案外调解62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率为零,与兄弟县市相比案件发案率较低。
2、劳动合同签订率大幅度上升。通过加强对用人单位的教育、引导、指导和管理,用人单位尤其是重点企业大多能主动遵守《劳动合同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虽然目前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引起的劳动争议现象仍然比较突出,但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明显下降。
3、案外调解力度不断加大。一季度来信来访明显增多,县劳动仲裁部门共接待来访200余人次,接电160余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120%和50%。来信来访增多,导致今年案外调解也相对增多,一季度共调解62件,比去年同期增长80%。
4、劳动争议案件类型呈现多元化。从争议案由来看,今年劳动争议案件主要集中在社会保险、经济补偿金、劳动时间、劳动报酬等方面,此外,还有少部分工伤医疗费、解除和终止合同、劳动关系确认等劳动争议。从争议形式来看,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发生率有明显提高。一季度来访的案件中,有二起集体申诉案件涉及职工人数均在60人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