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滨江)组织召开劳动合同法学习会
为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2007年11月17日上午,高新区(滨江)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利用双休日组织召开了《劳动合同法》学习会,专门邀请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处席卫平处长主讲,该局机关、监察大队、就业处、社险办、医保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以及新招聘的15名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共80余人参加了学习培训。
学习会上,席卫平处长为大家介绍了《劳动合同法》制定的立法背景及《劳动合同法》的特点,并详细讲解了适用范围、劳动合同条款、试用期、劳动合同履行及变更、劳动合同解除及终止、集体合同、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等方面的主要内容。此次辅导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将有助于劳动保障系统工作人员更全面、深入、准确地理解《劳动合同法》的内容及精神实质。
学习会上,该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陈步顺局长还就如何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提出了工作要求。他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在完善劳动保障法律体系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制定《劳动合同法》是尊重劳动,保护劳动者的重要举措,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决定了《劳动合同法》在劳动保障法律体系中处于基础地位,它不仅关系到劳动者的根本利益,而且对稳定就业大局,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用人单位健康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作为人事劳动保障部门,特别是从事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的同志更要学深、学细、学透《劳动合同法》,必须把学习《劳动合同法》与学习贯彻***结合起来,与学习宣传《就业促进法》结合起来,与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面提升法律素养,自觉严格依法行政,为推进共建共享“创新型和谐社会示范区”建设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据了解,《劳动合同法》颁布以来,该区劳动保障部门已举办《劳动合同法》业务培训班9期,培训人员900余名,并分期分批组织局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部门)工作人员参加了省、市有关部门组织的专题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