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市农婚知青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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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5月07日发表
为切实解决农婚知青的实际困难,根据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市民政局、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信访局《关于调整农婚知青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精神,近日我市对全市所有符合条件的农婚知青生活困难补助费也作了相应调整。
非农户口的农婚知青每人每月生活补助费由原来的230元增加到248元,农业户口的由每人每月140元增加到150元。这次调整还增加了医疗补助费项目,非农户口的农婚知青医疗补助费每人每月30元,农业户口的医疗补助费每人每月20元。生活困难补助费从2007年7月1日开始补发,医疗补助费从2007年1月1日开始增发。目前所有费用全部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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