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市六项措施全面推进工伤保险
根据省、杭州市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富阳市要在2008年底之前实现工伤保险基本全覆盖,参保人数要达到20万人。日前,富阳市政府发出《关于全面推进工伤保险的通知》,要求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企业、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参照或者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除外)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必须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的规定,依法为其全部职工或雇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
该市将采取以下六项措施,加大力度,全面推进工伤保险的扩面工作:一是实行工伤保险优先参保办法。对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但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统一纳入到工伤保险参保范围。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率先全面推进工伤保险,允许参加单项工伤保险;二是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将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情况列为劳动保障监察的重要内容,开展工伤保险专项监察,促使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三是新办各类企业要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的同时,到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四是对建筑施工、矿山开采、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等实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高风险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市建设、安监部门在颁发相关许可证或者办理相关许可正延期手续前,应认真审查由社保机构提供的《工伤保险参保证明》,对不能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工伤保险参保证明》的,暂停颁发相关许可证;五是对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分年度分解下达责任目标。完成当年目标任务的乡镇、街道奖励10000元。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的,每超过1人奖励20元。六是加快信息联网建设。社保、地税和工商部门尽快实现信息联网,使用人单位参保、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等情况实现网上实时往来查询,建立符合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参保、登记、认定、鉴定、待遇支付等全方位管理需要的信息网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