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意见
2007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十一五”规划、深入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一年,是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之年、基础之年。为做好今年我市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根据省劳动保障厅要求和杭州市2007年普法教育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的精神,近日,杭州市劳动保障局印发了《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07年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杭劳社法[2007]96号)。
2007年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动普法工作创新,提高法制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坚持依法行政,推进依法治理,为实现我市劳动保障事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为构建平安、法治、和谐杭州,打造“生活品质之城”,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今年,国家《劳动合同法》、《残疾人就业条例》等法律法规将陆续出台,省也将对《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等法规予以修订。《意见》要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围绕劳动保障工作的重点,围绕劳动保障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紧紧围绕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劳动保障法制宣传工作。
为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意见》明确了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1、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劳动保障系统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把普法培训作为干部培训的一项必备的重要内容。2、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抓好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培训,鼓励企业参与劳动保障法制宣传工作,树立守法诚信的良好形象。3、加强对劳动者特别是对农民工的法律知识培训,教育引导他们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为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意见》还对创新宣传方式提出了几点要求:1、加强法制宣传平台建设。进一步抓好与新闻单位合作栏目的传媒平台建设,加强劳动保障网站建设,并进一步发挥劳动保障咨询服务中心作用,以更多形式和方法宣传劳动保障法律知识。2、法制宣传要力求方法多样,形式不断创新。要认真分析全社会对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的客观需求,从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出发,不断创新宣传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