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提前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2006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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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5月07日发表
今年以来,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各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支持下,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紧紧围绕局劳动保障中心工作和年初分解下达的工作目标,切实抓好落实,依法实施监察,各项工作指标按时间进度均已超额完成。1-10月份已完成监察检查用人单位 8955户(次),涉及劳动者人数 51.1万人,督促用人单位补签、续签劳动合同1356份,为1301名劳动者追回工资等待遇582万余元,清退风险抵押金2.39万余元,查处清退童工27名,行政处罚90件,处罚款87万元。主要工作: 一、抓好专项整治,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到10月底,市支队已组织开展清欠农民工工资、打击非法职业中介、建筑企业农民工权益维护、劳动用工情况、打击违法使用童工、服装加工企业超时加班加点、旅游行业劳动用工及劳动合同工伤保险等有关情况的专项监察8次,加上即将组织开展的以清欠农民工工资为主要内容的“春雨行动”专项监察活动,今年的专项监察活动将达到9次,超过了局提出的不少于5次的目标要求。 二、加强日常监察,研究部署劳动保障网格化管理。按照年初分解下达的目标任务,要求专职监察员人均完成主动监察用人单位不少于100家,并制定了奖励考核办法,取得了较好收效,到10月末,市支队已完成主动监察用人单位2608家,为2006年目标任务(1895家)的137.6%,人均达到113.3家,超过省厅要求的人均60家和比2005年增加10%的目标要求。同时,加快研究并尽早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高新区(滨江)于今年8月在全市首先开始了网格化管理试点。10月份,拱墅区康桥镇试行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市支队也已经拟制了具体的实施意见和办法。 三、扩大书面审查覆盖面,推进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建设。1-10月份,已实施书面审查用人单位6115家,比上年3309家增加了84.8%,超过了局提出的比上年增加50%的目标要求,并结合年度书面审查开展的进展情况,首次将2004年、2005年书面审查信用评定的9380家用人单位在杭州劳动保障信息网上予以公示,推进了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建设。 四、加大处罚力度,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到9月底,市支队共实施行政处罚72件,处罚款82.49万元,为历年来行政处罚力度最大的一年,为上年的346.1%,提前完成了省厅提出的专职劳动保障监察人均完成2件处罚案件的目标任务考核要求。 五、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受理劳动者的举报投诉。从今年3月起,市支队将原来举报投诉每天8小时、双休日不开通改为休息时间手机呼叫转移每天12小时(8:30-20:30)开通。并从8月份开始,实行每天12小时监察员专人专岗值班制,中午不休息,节假日不放假。确保每一起举报投诉案件能及时受理。同时,以六城区为主要行政区域,监察一科、二科分片负责,落实监察责任制,快速有效处置各类群体性突发事件。1-10月份,共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案件993件,结案率在100%,及时处置和平息群体性突发事件47件,其中浙江广越建设有限公司因欠薪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圆满处理得到了市委副书记于辉达的表扬,维护了社会稳定。 六、加强对劳动用工管理基础薄弱用人单位的监控。今年以来,重点加强了对农民工使用比较集中而劳动用工管理基础较为薄弱,且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比较突出的建筑企业的监控。采取的主要措施:一是在开展建筑企业农民工权益维护宣传月活动。专门印制了《建筑企业农民工权益维护公示栏》1000份在施工现场张贴,《建筑业农民工维权卡》20000份向农民工发放,督促建筑企业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提高农民工维权意识;二是建立建筑企业专项监察组。通过设计“五表”、“一手册”以及建立“建筑企业联络员制度”、“建筑企业数据库”等,加强对在杭的近200家建筑企业、500个建筑工地的日常检查和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建筑企业劳动用工的违法行为,同比去年举报投诉率大幅度下降;三是开展对建筑企业劳动用工有关情况的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建筑企业“职工登记表”、“职工考勤表”和“职工工资发放表”三本台帐的建立,并在建筑企业施工现场悬挂“劳动用工须知”宣传牌(匾),加强对劳动保障法规的宣传。(监察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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