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调整最低工资失业保险金和医疗补助金标准2006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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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5月07日发表
近日,淳安县劳动保障局对该县最低月工资标准、失业保险金和医疗补助金标准分别进行了调整。从2006年9月1日起,最低月工资标准由560元调整为62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由4.8元调整为5.3元;失业保险金从392元/月调整到434元/月;医疗补助金分别从20元/月和40元/月调整到22元/月和44元/月。(淳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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