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至525元2006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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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5月07日发表
近日,随着杭州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再次调高,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也相应地予以了调整。从2006年9月起,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525元/月,与原来的469元相比,增加了56元,提高了12个百分点。 萧山、余杭区和各县(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和当地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自行确定。(杭州 何 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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